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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請報告內容包括業務類別(私營節目、廣播、綜合等)、廣播標志(通過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業務的特殊標志)和通信方式(頻道廣播)、按需下載、定制、循環廣播、數據廣播等)。)、傳輸信息網絡、 2.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申請; 3.視聽節目業務信息網絡傳播的內容規劃、技術規劃、運營規劃和管理體系。 4.為監控向政府監管機構發送的信號提供監控計劃。 人員、設備及位置證明; 6.申請人組織的基本信息及相關工作證明(網站登記文件、電視臺許可證、廣播節目制作營業執照、媒體出版營業執照等); 7.公司章程、營業執照、驗資證明(申請人為公司)。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