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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執行總局各項制度和電視廣播法規的規定; 2.業績(包括節目制作、交易、代理、出口等); 3.規定其他需要審核的情況。 審計標準:堅持質量第一、產量第一的原則,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。生產經營業績明顯、社會效益突出的機構,定為合格等級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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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執行總局各項制度和電視廣播法規的規定; 2.業績(包括節目制作、交易、代理、出口等); 3.規定其他需要審核的情況。 審計標準:堅持質量第一、產量第一的原則,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。生產經營業績明顯、社會效益突出的機構,定為合格等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