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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請報告。應包括對單位情況的總體介紹。預訂工作說明等。2.申請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;
3.申請人相關資格證書:
4.法人登記證;
5.申請人為公司的,必須提供公司章程和股票組成說明。
6.網站域名注冊證;
7.網絡新聞信息服務.無線電廣播機構.節目制作機構.ICP等與申請相關的許可或文件證明;
8.安排特定的視聽節目廣播內容。必須包括節目類型.熱板設置.廣播周期等。
9.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技術方案。應包括網絡訪問方案和節目廣播技術平臺的結構、功能、容量等。提供網絡帶寬租賃協議和現有技術設備清單。
10.申請人現有的節目內容審查制度及程序.安全的廣播管理制度及應急計劃。
11.編輯.技術等專家人數.專業背景或工作經驗。
12.程序購買合同.意向書等程序來源證明材料。
13.辦公產權或租賃證明;
14.有助于說明申請人符合開業條件的其他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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